各县、区发展改革委,市管各园区经发局(部):
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工作安排,为做好 2022 年省级服务业集聚 区及集聚示范区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领域 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申报领域:包括科技服务、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、金融商务、电子商务、新型专业市场、创 意文化服务、旅游休闲、健康养老服务等类型。申报集聚示范区 的,需从现有同类型省级服务业集聚区(2020 年及以前年度认定 的)中择优申报。
二、申报条件 符合《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 和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发改贸服规〔2020〕12 号) 中申报条件要求,并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。
三、申报材料 各县区、园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属地的申报工作,提交申报 请示文件,并附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(具体见附件)。
四、申报要求 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集聚区组织申报,于 8月 19 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,实施方案电子 版发送指定邮箱。 联系人:王翰林,电话:3029049,邮箱:3029049@163.com。
附件:1.推荐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区请示文件 (模板)
2.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2022 年 8 月 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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